(一)若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想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
(二)当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其责令单位限期支付,若单位仍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可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加付赔偿金。
(三)若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受损单位可要求该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