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送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失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