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死亡情形,劳动者近亲属应及时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准备好劳动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材料,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第三人侵权导致死亡,家属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项目,保留好各项费用的票据作为证据。
(三)非因工或非第三人侵权死亡,家属可向企业了解当地关于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救济金的标准,按规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