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定金约定情况,查看是否有书面协议明确定金金额及性质,有协议就按协议处理。
(二)若没有书面协议,要收集证据证明款项为定金,这样仍可适用定金罚则。
(三)核实定金数额是否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仅返还本金。
(四)转让方无正当免责事由,受让方有权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双倍返还定金,转让方应协商或按法律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