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选择继续在职的,工伤待遇中的一次性医疗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企业可暂不支付,在劳动合同到期或者劳动关系终止时再支付,但是有一点要注意,除非解除劳动关系时员工已到达退休年龄时一次性医疗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才完全不用再支付,离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可等比例减少支付。如果在此之前解除劳动关系的仍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该两笔费用,要知道该两笔费用的支付标准是按照当地统筹地的平均工资计算的,平均工资是每年都在上涨的,也就是说越往后该费用越高。此外在职期间工伤复发的,医疗费用仍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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