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工伤赔偿专题 > 工伤鉴定专题 > 北京鉴定工伤鉴定标准

北京鉴定工伤鉴定标准

北京鉴定工伤鉴定标准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2024-03-05 15:51:22 已帮助422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北京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北京鉴定工伤鉴定标准”的解答如下: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北京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如下;

、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

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职工(包括个体经济组织雇工、下同)发生工伤事故或确诊为职业病,应当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评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企业(包括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下同)职工工伤认定工作的主管部门。

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企业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

第五条 企业职工发生负伤、致残、死亡的,符合《规定》第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属于《规定》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工伤。

第六条 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在十五日内向企业营业执照注册住所地(以下简称住所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填报《企业劳动者工伤报告表》;在三十日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企业发生死亡事故或一次负伤3人以上(包括3人)的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定期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告辖区内企业工伤事故情况。

第七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按取得相关证明材料之日起顺延三十日:

(一)属于统计范围的重伤以上的因工伤亡事故,自安全监察部门作出事故批复结案之日起计算;

(二)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以旧伤复发首次治疗或诊断之日起计算;

(三)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以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之日起计算;

(四)符合《规定》第六条第八款的“交通事故”、第九款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造成的伤亡,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责任裁决书、交通肇事者逃逸证明之日起计算;

(五)职工在医院抢救超过三十日的,以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之日起计算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