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班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从以下几个方面确定: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也就是说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双方没有约定的,或者双方的约定标准低于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执行。
3.前两项无法确定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者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朊幷圎工贎计笞,但不徖低于最低嶥赎标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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