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城市郊区,一些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
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农民住宅楼,除用来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外,还以较低的价格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这些房子一般俗称“
小产权房”。建设部表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即不能办理
土地使用证、
房产证、
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国土资源部有关新闻负责人也向《第一财经日报》明确表态,“只知道有国家产权证的房子,不知道有所谓的‘小产权房’。”建设部发言人表示,目前的法律
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 房地产开发,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据了解,各地热销中的 “小产权房”,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并没有国家房管部门的盖章,没有国家所发的产权证。同时,“小产权房”也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的
产权过户手续。如果遇到国家
征地或
拆迁以及出现
房产纠纷,
购房者将缺少法律支持。以上就是关于小产权房子能过户吗的具体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