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性超过五十岁在上下班途中遭遇受伤时,需区别对待。
从工伤认定层面来讲,倘若该女性已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是领取了退休金,依据相关法律,她与用人单位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在此情形下,一般难以认定为工伤。
然而,若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满足劳动关系认定标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上下班途中,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抑或是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倘若因其他原因受伤,不属于工伤范畴,便可思考是否存在侵权人。
若有,便可依照侵权相关法律,让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像人身损害赔偿等。
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准确判断女性超过五十岁在上下班途中受伤后的认定及责任承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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