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因病离职时,若想获得补偿金,应先判断自身情况。若主动因自身疾病离职,就不要期望获得经济补偿。
(二)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要保留好相关医疗证明等材料,以便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争取经济补偿。
(三)计算经济补偿时,要清楚自己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核对单位支付的补偿金额是否正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