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工伤陪护费需要什么证明?
[律师回复] 关于工伤陪护费的证明问题,我结合实务经验给您分析一下: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陪护费属于工伤待遇的一部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需要支付陪护费。需要准备的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需明确记载需要护理或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
2. 护理费支付凭证(如请护工的收据、转账记录等)
3. 护理人员身份证明
4. 工伤认定决定书(这是最基础的前提材料)特别提醒两点:
一是护理期限一般不超过停工留薪期,需与医疗期证明对应;
二是护理费标准要合理,通常参照当地护工标准,不能明显过高。建议您先收集好上述材料,如果单位不配合支付,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实际操作中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带着具体材料来所里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