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用工单位不用我的话,之后给我转变成劳务派遣了(还是在本单位),我在本单位工作5年为临时工?
[律师回复]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工与用工单位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而是与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果用工单位不再使用劳务派遣工,应当由派遣单位负责处理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事宜。因此,你不能直接向用工单位要求N+1的赔偿,而应与派遣单位协商。如果派遣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派遣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和条件需要根据你的工作年限、工资等情况进行计算。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