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您好,关于清洁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的问题,我来为您分析一下: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双重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具体到您说的情况: 1. 肇事方全责的情况下,清洁工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2. 同时,单位也应当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一旦认定为工伤,员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等。需要注意的是: - 医疗费等实际支出项目不能重复获得赔偿,但工伤待遇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是可以额外获得的。 - 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工伤待遇应由单位承担。建议您: 1. 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申请) 2. 同时保留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票据等证据 3. 可以同时主张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待遇如果有其他具体情况需要咨询,可以补充说明,我会给您更具体的建议。
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清洁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确实可能构成工伤。我帮您分析一下: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您提到对方全责,这个条件已经满足。其次,关于单位责任问题,需要看事故发生时间是否在上下班合理时间内,路线是否属于合理路线。如果是正常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单位是否还有其他责任,要看单位是否存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过失。建议您尽快做三件事: 1. 保存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 收集上下班路线证明(如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 3. 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由单位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配合申报,您个人也可以在1年内直接向社保部门申请认定。需要帮助的话,可以带着材料来所里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