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钊律师 回复:您好,在校学生未毕业时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违法,需要区分情况。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一般签劳务协议而非劳动合同。但如果是即将毕业的应届生,以就业为目的全职工作,且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司法实践中可能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单位明知您是学生身份仍签署劳动合同,合同本身不当然违法,但需确认您是否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建议保留工作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等证据,以便发生争议时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