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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分包与劳务分包分包与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董** 山东-济宁 劳动合同咨询 2018.05.30 02:56:49 1264人阅读

律师你好,我亲戚在上海承包了很多工程,必须要进行劳务分包工作,我想咨询一下分包与劳务分包分包与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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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程分包选择
第八条 公司或项目(经理)部通过统一招(议)标,选择有实力、重信誉的分包单位。对 实施过程中的合同外且必须履约的项目, 在原主体分包单位不愿承接的情况下, 项目 (经理) 部可按公司议标管理办法属地化选择施工单位。
第四章 专业(劳务)分包合同签订管理
第九条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合同签订按集团、建安公司招议标

供材料、成品、半成品费用、水电费及项目(经理)部投入的质量、安全、进度等相应罚款 费用。 工程分包进度审批由 《工程分包进度审批单》 、 《工程任务单》 、 《工程分包进度报审单》 三单组成,一式三份,分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经营部、财务部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条 工程施工用料领用:分包单位领用由项目 (经理) 部供应的材料 (合同约定施工 用材料)严格执行工料审批制度。分包单位领用的材料数量超过由分、承包人约定或总包合 同预算定额的损耗范围,超过部分按总包合同执行的施工同期建设方确认的市场价格双倍从 分包人当月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下月继续扣除,直至扣除完毕。材料节约部分核算在分 包结算时予以最终办理, 节约部分材料价格执行施工同期总包实际采购价格的加权平均值 (本 条仅指工程劳务、工序分包) 。
第八章 专业(劳务)分包工程签证管理
第二十二条 分包单位应严格按照总包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当实际施工与施工图
纸不符时,应提出变更申请,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部负责人、项目(经理)部主管 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二十三条 对于合同外的或没有图纸的现场签证经项目(经理)部工程部负责人(施工经 理) 、经营部负责人(经营经理) 、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涉及单项签证金额 10000元以 上的需报告公司经营部核准。现场签证单一式三份(附件 12) 。项目(经理)部经营部、工 程部及分包单位各持一份。签证期间需核量的由项目(经理)经营部、工程部及分包单位三 方共同核定完成。未完成全部确认手续视为无效的现场签证。
第二十四条 分包工程(专业分包)进度款审批时,对于非分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合同外的现 场签证、业主因素的索赔等,在未确定总包收入前进度审批,按现场实际发生产值的 50%办 理进度款。
第九章 专业(劳务)分包工程进度款支付
第二十五条 工程进度款支付:严格执行先资金成本预算后付款的要求,进度款拨付比例和 方式按分包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执行。进度款支付时分包单位到项目部财务部门领取并填报 《资金支付申请单》 (附件 13) 、 “财务请款法人授权委托书”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承诺书及 相关建安发票(根据总包要求提供)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严禁无合同付款行为及超付行 为。
第二十六条 坚持季度财务对账制度,财务对账要有记录、有签字,同时要将安全、质量、 进度处罚等扣款在对账单上注明,项目经理是财务对账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章 专业(劳务)分包工程内部结算管理

2018-05-30 03:10: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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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想知道分包与劳务分包分包与劳务派遣差别可以通过相关规定来了解,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国家住建部关于印发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的通知 (建市 〔 2014〕 130号) 及关于印发 《中国一冶贯彻住建部的通知》 (一冶企划字 〔 2014〕 277 号) 文件精神, 规范公司内部市场分承包管理行为,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保证合同目标的顺利实施,特制 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权限范围内的建筑及市政等工程分包均实行本办法。
第二章 工程分包模式
第三条 公司权限范围内的在(新)建工程项目必须实施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
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的专业分包指将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单位 实施,专业分包综合单价包括:完成专业分包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械 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及税金等费用。
第五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的劳务分包是指将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劳务资质的单位实 施, 劳务分包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劳务分包作业所需的人工费、 除主要建筑材料及周转材料、 大型机械以外的其他零星材料费、小型施工机具使用费、劳务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劳务 分包人所应承担的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等费用。劳务分包中主要建筑及周转材料、大中 型机械具体界定划分详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材料及施工机具划分表》 (附件 1) 。
第六条 专业分包类别(包工包料) :地基基础工程(含土方、支护工程) 、防水防腐保温工 程、 钢结构工程、 模板脚手架工程 (2015年 1月住建部更新的资质) 、 建筑装饰工程 (含门、 窗委托加工包安装) 、 机电安装工程、 建筑幕墙工程。 涉及专业分包工程材料采购视工程项目 情况和集团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要求而定,承包人、分包人均可采购。
第七条 劳务分包类别:建筑工程主体劳务作业是指木工制作、 砌筑、 抹灰、 石制作、 油漆、 钢筋、砼、模板、焊接等工序类别的施工作业。涉及建筑工程的建筑主材、周转材、垂直运 输设备及公司安全文明施工集约化非分包人界面范围等不在劳务分包范围。

2018-05-30 02:57: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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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
(1)对应的主体不同。工程分包发生在总包人和专业承包人之间而劳务分包则发生在总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
(2)对象指向不同。工程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建设工程的全部而劳务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施工中涉及人的劳务部分。
(3)合同效力不同。工程分包若未取得发包人同意则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而劳务分包属合法行为,法律对劳务分包并不禁止。
(4)法律后果不同。工程分包的双方对因此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要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劳务分包双方互相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并不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将建筑企业资质分为三个序列,最低一级为劳动分包的资质,因此具有不同资质的单位也有可能承接劳务分包,但反过来,具有劳动分包资质的单位却不能承接施工工程分包。这也就是委托人所述的相类似的施工合同纠纷,法院的判决结果却不一样的原因。

2020-11-07 05:13:30 回复

对于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2、劳务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动者完成的工作都是企业的业务或职能活动。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发包企业对劳务承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由劳务承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劳动。
4、结算费用的方式不同
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
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
5、违法的后果不同
劳务发包单位对劳务承担单位的员工不承担任何责任。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违约人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适用民事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在签订劳务外包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方面,企业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合同名称上必须明确说明是劳务外包合同还是劳务派遣合同。
2、明确合同的标的以及结算方式,合同的标的是“事”还是“人”,费用结算方式是工作量还是服务时间。
3、明确对劳动者的管理责任主体。
劳务外包合同可以要求劳务承承包单位遵守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以及规章制度;但是要说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内容安排由承包单位自己负责。
劳务派遣合同中,用工单位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派遣协议中,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4、约定税收财务处理。
在劳务外包合同中,说明劳务费用税收的处理,可以约定企业支付的费用是含税价,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发票。
劳务派遣合同中说明,劳动者的工资税收由劳动者自己负担,与企业派遣费用的结算可以约定税收及发票处理。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企业劳务外包最好是找法人实体作为承包单位,以减少风险。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务外包不是用工形式,其在法律中的定义叫“承揽”,外包承揽是属法律定义的一种经营形式,劳务派遣仅仅是劳动合同法明确的一种用工形式,两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基于此,两者是不能混在一起去考虑。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公司内的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其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
劳务派遣是指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人员到用工单位从事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共同之处是,用工单位或发包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

您好,针对您的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什么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疑问,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有什么区别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别:
①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牵扯到的是劳动关系,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②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
③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
④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
⑤违法的后果不同。
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都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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