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前找了个离家里近方便照顾孩子的工作,但是公司迁址了,所以朋友想知道劳动合同更改工作地点员工可以拒绝履行吗
你好,企业内部工作地点变动《劳动合同法》规定将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但却未规定工作地点变动所引起的相关权利义务如何变更。如果用人单位内部工作地点的变动是生产经营需要,且工作地点变动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并为劳动者提供了相应的必要工作条件,劳动者应当服从调动。例如,企业提供班车等便利条件,从劳动者利益考虑出发,劳动者应当服从。 此外,用人单位因经营战略或国家政策发生重要变化时,发生异地搬迁的情况时,则应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企业应依法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
2018-04-17 22:14:13 回复
你好,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要件之一,也是求职者决定是否加入该企业的重要考虑因素。《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进行约定。同时,《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合同更改工作地点员工可以拒绝履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18-04-17 22:09:13 回复
劳动合同法变更工作地点员工,如果更改工作地点对员工影响不大,员工还是要听从公司安排,但如果影响较大,公司应提供适当的救济措施。
一般来说,单位办公地点是会给员工的工作或生活带来一些影响的,譬如上下班的时间耗费大量增加,又或者必须举家随迁或者在外租房居住等等。因此,原则上变更工作地点对员工造成消极影响的须经员工同意并书面确认,但若工作地点调整对员工造成的影响很小或者几乎没有的情况下,尽管工作地点变动从实质上讲也构成合同内容的变化,但如果员工在此情形下仍可以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而拒绝搬迁,显然不符合常理。
因此,工作地点调整是否必须征得员工同意需要结合该等变更是否会给员工带来实质性的消极影响而定。在没有给员工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实质困难的情况下,员工有义务配合用人单位的经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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