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情况就是我原在的公司休产假,我这个月20号的合同已到期,下个月1号新公司接管,所有人员都转到新公司,原公司回复因为我现在休产假新公司不接18166456350重庆
你提到的情况涉及产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及公司接管的问题,关键在于法律对产假职工的特殊保护:
根据《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到期应当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即产假结束),原公司不得因产假终止合同。
新公司接管时,需延续原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包括接收产假职工,不得拒绝承接。你可向原公司和新公司明确主张:产假期间合同顺延,新公司必须按规定接收,若对方拒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注:已隐去你的联系方式,涉及个人信息时请注意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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