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时间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相关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若遇到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可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
(三)若用人单位经责令后逾期仍不支付,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四)劳动者还能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第八十五条规定,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经济补偿金需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
2.用人单位要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开具证明,并在十五天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
3.工作交接完成时支付经济补偿。
4.若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仍不支付需加付赔偿金。
5.劳动者还能通过仲裁、诉讼维权。
结论:
经济补偿金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且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逾期不付劳动者可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要出具相关证明,且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同时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支付;若逾期仍不支付,用人单位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此外,劳动者还能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果遇到经济补偿金支付方面的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1.经济补偿金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用人单位需同时出具相关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补偿。若逾期不支付,劳动者有多种维权途径。
2.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及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按时办理相关手续,避免产生法律风险。
-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可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
-若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劳动者可要求加付赔偿金,也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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