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原公司破产、注销(劳动合同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44 条、第 46 条,原公司应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 1 年付 1 个月工资,6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按 1 年算,不满 6 个月付 0.5 个月工资,月工资为离职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含奖金、津贴)。
2026-01-09 10:19:50 回复
他们说有赔偿,要以书面的为准,原则上新老板承认你的工龄及工资,是不需要给你赔偿的,就是说,赔是人情,不赔是合法
2026-01-09 09:36:05 回复
公司倒闭换老板,若签了愿意留下来的合同且对方说有赔偿,一般是有赔偿的。公司倒闭属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按规定应支付经济补偿。若老板承诺赔偿却不兑现,可先和老板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权益,保留好合同等相关证据。
2026-01-08 23:08: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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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23:06:47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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