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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社保工伤后用人单位赔付哪些

尹** 重庆-璧山区 社保纠纷咨询 2025.12.31 01:38:22 418人阅读

买了社保工伤后用人单位赔付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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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需按月支付员工原工资福利待遇,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适当延长。

(二)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生活不能自理且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护理或承担相应护理费用。

(三)员工评定伤残等级后,用人单位停发停工留薪期原待遇,协助员工享受伤残待遇。若员工为五级或六级伤残且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需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员工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或百分之六十。

(四)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条款: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5-12-31 07:1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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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可适当延长;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此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若单位难以安排工作,需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

3.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2025-12-31 06:11: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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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员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需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与护理责任、特定伤残等级津贴支付责任,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在员工工伤后的赔付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停工留薪期的责任,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可适当延长;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二是伤残等级评定后的责任,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若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需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三是劳动关系变动时的责任,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若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上述责任,工伤职工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或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31 05:16: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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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发生工伤后,除社会保险基金承担部分赔付责任外,用人单位仍需承担多项直接赔付义务,涵盖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责任、特定伤残津贴及劳动关系终止时的一次性补助等内容。

1.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需按月足额支付员工原工资福利待遇,该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可适当延长。若员工在此期间生活不能自理且需要护理,用人单位需直接负责护理工作或承担相应护理费用。

2.员工评定伤残等级后,若被鉴定为五级或六级伤残且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合适工作,需按月向员工发放伤残津贴,津贴标准按员工本人工资的法定比例执行。

3.当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需按照所在省级政府规定的标准,向员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25-12-31 03:43: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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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该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可适当延长,但需符合相关规定。

(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护理责任由所在单位承担。

(3)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若为五级、六级伤残且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需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

(4)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提醒:
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上述赔付责任的,工伤职工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各地关于伤残津贴比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存在差异,建议结合当地规定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帮助。

2025-12-31 03:17: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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