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不规范用工的一种惩罚性规定,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劳动者维权时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同时要保留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3)若协商不成,劳动者有两种途径进一步维权。一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促使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二倍工资差额。不过,申请仲裁有时效限制,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提醒:
劳动者维权要及时注意仲裁时效,同时保留好关键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先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要求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以及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同时保留好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二)若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作出改正。
(三)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差额。但要注意,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时起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用人单位用工超1个月不满1年未签书面合同,劳动者可要求其每月付双倍工资。
2.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补签合同并支付差额,协商时保留工资记录、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3.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单位改正,也能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双倍工资差额。
4.申请仲裁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日起算。
结论: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其每月付二倍工资,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投诉或仲裁。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这种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侵害了劳动者权益,劳动者有权要求其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协商时保留证据能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持。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能依法裁决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差额。但要注意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若在处理此类劳动纠纷时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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