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的老板签订的合同上面的时间有问题,但是我没有提出来,咨询下劳动合同签订日期与实际不符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 甲方应在用工一个月内与你签定合同。并交纳劳动保险。2 甲方应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 如果你不能与甲方就去新厂址问题达成一致,甲方应给你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则应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额作为补偿
2018-03-03 16:50:37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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