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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前往社会保险管理局进行详细询问以得知具体不通过的缘由。若其为个人主动辞职行为、失业保险缴费期限未满一年或者在离职后六十日内未能完成失业登记,那么均无资格获得失业救济金。
然而发放失业救助金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故请您前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寻求具体失败原因。若是由于提供信息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导致审核不通过,您可考虑重新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对失业救济金的申请进行二次尝试;倘若因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问题而未能通过审核,那么便只好放弃此次申请,待自身条件满足规定后再次提出申请便是。
2024-07-19 09:17: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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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前往社保管理局详细咨询未能核准的具体原因。若涉及主动终止劳动合同、失业保险权益累积不足一年或在离开原就业单位60日内未能完成失业登记等情况,都难以享受到失业补助金的待遇。由于领取失业金需满足特定条件,建议您赴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相关详细信息。如是因为资料不全或不符规定导致审核未获通过,您可以补充所需材料,申请重新评审失业保险金待遇;如因条件不符导致审核未通过,那么可能需要您暂缓申请失业保险金,待符合条件之时再行提出申请。
2024-07-19 07:40: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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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您可直接向社会保障部门了解详细的申请拒绝原因。若系个人主动提出离职请求、失业险缴纳期间不足一整年,或者在离开原工作岗位的60个自然日内未能完成失业登记手续的,均难以满足领取失业金的各项要求。失业金领取有着严格的规定和条件约束,故请您前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寻求确切的解释缘由。若申请未获批准是由于提交的相关资料尚存在缺失或不足之处,烦请您提供完整的补充资料,以便于我们重新审慎评估您的申请;但如果经查实并不符合失业金申领条件,恐怕不得不忍痛割爱,待有朝一日达到所需资格再行申请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24-07-19 07:10:0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