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依法得到补偿。
具体的法律依据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四条其中有一项,劳动合同期满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补偿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新的《劳动合同法》是在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经济补偿条款是《劳动合同法》中的新增内容。原《劳动法》无此规定。因此,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合同到期终止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起算日期应该从2008年1月1日开始。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合同自然终止有无经济补偿金呢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专业解答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以后,用人单位要给付劳动者法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想要续签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不同意的,还要给付赔偿金。而且,赔偿金还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专业解答在职工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单位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要看究竟是因为哪方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而不愿意续签的原因又是什么。如果是因为单位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或者因为单位降低了劳动条件,导致职工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那么单位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专业解答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协议中,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这种终止属于自然终止。如果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消亡,如劳动者一方死亡或用人单位宣告破产等,劳动合同关系即行终止,是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的。
专业解答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一般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在单位提出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时,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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