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地区的缴费时间有些差异,具体大家可以结合实际咨询当地社保局。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人员增减,当月新增单位除外)。
例如根据成都社保相关条例规定,符合条件个体户可以参加成都社保。其一般采取银行代扣方式进行缴费,市本级个体参保扣费时间如下:1至11月为每月21号,12月份为15号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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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未存在社保欠费及社保补缴情形,则当月应当缴纳当月的社保费用;
2、市社保中心缴费单位须于每月月底前1天半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缴纳变更业务;如单位在区级社保中心办理业务,则建议与所属区经办机构联系;
3、在南京市本级参保社保的单位,当月为新员工办理参保手续,次月扣除应缴及补缴金额;
4、如仍有不明之处,建议您在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拨打南京市社保12333人工服务,核对相关信息后进行具体咨询。
社保费一般都是在20号以后缴纳!《社保基金缴纳条例》规定,按月缴纳社保基金,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的基准缴纳。而且社保部门也规定,对签署合同的劳动者的社保基金必须在当月月底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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