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998年至2006年期间,在内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没有订合同,也没有交社保。单位说没有本人用工信息,不补交。该如何做。
请问您在检察院工作是通过什么方式去参加工作的?您可以查询你们当地的人事档案馆查一下您自己的人事档案,看有没有相关的用工的证明材料。
2026-01-15 13:48:22 回复
虽然单位称无用工信息,但你可收集能证明工作的证据,像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先和单位协商,表明诉求。若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申请劳动仲裁,让仲裁机构确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
2026-01-15 13:43:39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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