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广西的,我姐姐最近要生产了,她是晚婚晚育,不知道我姐夫如果想要陪产,照广西晚婚晚育陪产假规定可以请多少假
第四十六条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实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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