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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假满后继续请假的问题如何处理

王** 广东-茂名 工资福利咨询 2020.10.18 11:55:36 421人阅读

关于产假满后继续请假的问题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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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依法享有孕期、产期和哺乳期。
一般在产假结束后,可以休9个月的哺乳假,但是这个哺乳假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属于女职工与单位协商的范畴。
单位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
但是女职工必须依法享有哺乳时间,这个是有强制性规定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2020-10-18 11:56: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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