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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手术三年后还能做医疗事故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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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10193人看过
导读:医疗司法鉴定后,还能做医疗事故鉴定。根据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我国手术三年后还能做医疗事故鉴定吗

为了更好地保障患者的相关权益,我国规定了医疗损害赔偿等制度。如果患者遭遇医疗事故,就可以根据相关内容,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如果鉴定结果显示确实为医疗事故,患者就可以得到一定的医疗事故赔偿。那么,我国手术三年后还能做医疗事故鉴定吗?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时间是:

(一)、一般情况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时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据此,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果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

(二)、进行尸检时的申请期限。在患者死亡的情况下,进行尸检查明死亡原因是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前提!但尸体要保存患者死亡时物理、化学之状态参数受气候环境等因素影响殊大,故不能不有所时间限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要注意的是进行尸检时的申请期限是不变期间,切不可逾越,否则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三)再次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期限。《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医疗事故鉴定的相关规定,关于我国手术三年后还能做医疗事故鉴定吗这个问题,答案其实还是要根据相关具体情况来看,当事人应当自受到损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如果患者死亡,也应该自损害结果发现之日一年内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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