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法规 > 东莞骨折工伤等级评估可以去哪里申请

东莞骨折工伤等级评估可以去哪里申请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5317人看过
导读:我国的东莞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是仅次于上海,北京,深圳等这些地区的,我们能够看到外来用工关系给东莞这座城市所带来的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东莞素来以制造业名城名闻天下,这其中要维护好劳动关系自然也是东莞市政府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就是,东莞骨折工伤等级评估可以去哪里申请?
东莞骨折工伤等级评估可以去哪里申请

我国的东莞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是仅次于上海北京深圳等这些地区的,我们能够看到外来用工关系给东莞这座城市所带来的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东莞素来以制造业名城名闻天下,这其中要维护好劳动关系自然也是东莞市政府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就是,东莞骨折工伤等级评估可以去哪里申请?

一、东莞骨折工伤等级评估可以去哪里申请?

向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鉴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

第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二、骨折后一般多久做伤残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骨折后一般要求治疗基本终结后才能做伤残等级鉴定

比如骨折后是保守疗法,未做手续的话,一般只要骨折部位生长良好,不须再做任何治疗时就可申请鉴定了。如果里面有固定物(比如钢针、钢板等),原则上要等到里面的固定物拆除后才能算治疗终结的。

工伤导致骨折的等级评估只有国家认定的相关部门的鉴定结果才被法律所认可,医院或者员工本人虽然可以了解得到国家对于骨折工伤鉴定等级评估的参考标准,但自己对照着标准而得出来的评估结果根本就是无效的。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工伤赔偿法规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工伤赔偿法规最新文章

遇到工伤赔偿法规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