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工程质量纠纷 > 天津市港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详细介绍是怎样的?

天津市港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详细介绍是怎样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6634人看过
导读:中交天津港湾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是紧密结合港口、海岸、海洋及其他土木工程实践,集科研、设计、施工于一体的综合性研究院,始建于一九五九年。 我院现下设岩土工程研究所、水工研究所、结构工程研究所、材料工程研究所、防腐技术研究所、施工技术与自动化研究所。
天津市港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详细介绍是怎样的?

在我们求职招聘的时候,我们会看到很多公司的招聘信息,而我们在这些信息中最应该关心的则是这个公司的发展历程,开创的时间决定了公司的规模和包含人数,更能表现出该公司所涉及的领域有多广阔,最重要的还是要了解这个公司所需要的专业人才具体是哪个方面的,这样才能判断它是否适合我们自己,那么接下来就来了解一下天津市港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的详细信息吧。

天津市港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的详细信息

中交天津港湾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是紧密结合港口、海岸、海洋及其他土木工程实践,集科研、设计、施工于一体的综合性研究院,始建于一九五九年。 我院现下设岩土工程研究所、水工研究所、结构工程研究所、材料工程研究所、防腐技术研究所、施工技术与自动化研究所。港口岩土工程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中交集团岩土工程重点实验室分别于2007年和2002在我院建成。

天津港湾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由我院全资控股成立。我院还编辑出版由中交股份主办并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中国港湾建设》和内部发行的《港湾建设信息》快报。我院现有在岗职工21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61人。成绩优异高级工程师8人,高级工程师39人,工程师34人,博士2人,硕士29人,在读硕士8人。

经过50多年的不断发展,我院现已形成了以港口岩土工程、海工特种混凝土、结构混凝土无破损检测、海工钢结构防腐、水工模型试验及水动力数学模型、各类桩基的动静载试验、灌注桩及地下连续墙施工工艺、专用测试仪器和施工设备自动控制等有鲜明特色的技术体系。主持参加了多项水运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编制工作,提交各类试验、研究成果2000余项,为国内外港口、船坞、公路、桥梁、机场、电厂等工程建设做出了贡献,创造了巨大的技术经济和社会效益。

我院积极开展国际、国内技术交流与合作,同天津大学、河海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浙江大学、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铁道部科学研究院、中科院力学所、建设部建筑研究院等诸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先后承担了毛里塔尼亚、马耳他、巴基斯坦、越南等国外港口船坞等工程中有关技术问题的试验研究和工程建设项目,多次参加了有关海岸港口地基、结构分析、施工技术等方面的国际会议,接待了来自日本、法国、丹麦、美国、俄罗斯、保加利亚、荷兰、马耳他、德国、葡萄牙、越南、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学者来院讲学和技术交流。

我院立足于科研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几十年来祖国的大江南北留下了我们奋斗的足迹,先后获得多项奖项。其中“真空预压加固软土地基法”和“真空预压联合堆载预压法”曾获国家“六五”科技攻关奖,并获国家发明专利;“环氧树脂低固化剂”获国家发明奖;“掺特种复合外加剂高强混凝土的研究”获联合国技术信息促进系统发明创造科技之星奖和交通部科技进步奖。我院参加的“澳门国际机场人工岛工程建设成套技术”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我院主持的“海上深层水泥拌和加固软基技术(海上CDM工法)研究”获国家“九五”科技攻关计划优秀科技成果奖。此外还有多项成果获省(市)级科技进步奖。 我院按照ISO9001国际质量保证模式,建立了一个完整的开发、研制、生产和销售用户满意科研产品的质量体系。于1998年率先在交通行业科研单位中通过了英国劳氏公司的国际质量认证,2001年8月又通过了LRQA的证书更新复评,取得了符合ISO9001:2000版标准的证书。

也知道了它主要涉及到的专业领域以及相关的研究范围,还有公司属下的相关研究所。同时对天津市港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的规模也有所了解,更是对其最近几年的一些重大事项有所了解,让我们对这个公司有了全新的认识。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工程质量纠纷相关

  • 389次阅读
  • 五险一金详细介绍如下: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五险一金的缴费标准:1.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交百分之二十,个人交百分之八。2.对于基本医疗保险,单位交百分之九,个人交百分之二。
    2024-02-26 1011次阅读
  • 2023.03.09 3718次阅读
  • 346次阅读
  •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其他。
    2024-02-29 1206次阅读
  • 2023.05.20 1998次阅读
  • 18次阅读
  •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
    2024-03-18 1292次阅读
  • 2023.05.24 1435次阅读
  • 15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工程质量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工程质量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