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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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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102137人看过
导读: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现在全国每年发生十几万起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发生对受害人及家庭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发生事故就涉及到赔偿问题,关于赔偿标准各地标准不一,湖北省作为中部大省,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新内容?下面我们就律图小编整理的资料来做一个简单了解。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一、湖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项目包括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

1、医疗费:根据实际开支情况,凭医院发票要求;

2、住院伙食补助费:武汉法院都是参照本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认定为15元/天;

3、营养费:医嘱或鉴定意见上有加强营养的说明,则可以要求,一般认定为15元/天;

4、后续治疗费: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的数额要求,如果没有鉴定,又需要后续治疗的,可以等到实际治疗后,根据医疗费发票另行要求支付;

5、护理费:一般都是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日期计算:法院认可的数额为50元/天到60元/天;

6、交通费:根据诊疗时间、就医和鉴定地点、通常乘坐标准等确定,有票据的根据票据来,没有票据的,一般都是法院酌定几百元;

7、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鉴定意见书上来确定。每天的误工费,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确定;

8、精神损害抚慰金:湖北省的最高标准为5万元。

二、最新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24852元;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10849元;

3、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年):16681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年):8681元;

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43217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1、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2、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由此可见,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内容包括人身赔偿标准和财产赔偿标准。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就是各种费用,比如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等,这方面湖北省的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属于中间水平;财产损失赔偿就分为直接损失赔偿和间接损失赔偿了。总体来看,湖北省的赔偿标准还是和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不高不低。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韶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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