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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事故标准是什么?怎么给环境污染事故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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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5674人看过
导读:我国经济的飞速增长是以环境污染为代价的,因此,国家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努力改善环境污染情况,出台了环境污染事故标准,以防止各企业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环境效益,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环境污染事故标准具体是什么呢?

环境污染事故标准是什么?怎么给环境污染事故分级?

我国经济的飞速增长是以环境污染为代价的,因此,国家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努力改善环境污染情况,出台了环境污染事故标准,以防止各企业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环境效益,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环境污染事故标准具体是什么呢?

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8)造成跨国(界)的环境污染事件。

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以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1)发生3人以下死亡,中毒(重伤)1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环境污染事故标准有哪些的知识,环境污染事故可以分为四个等级,如今,地球环境加剧恶化,环保警示钟已经敲响。在我们发展经济的同时,也一定不要忘记保护环境,环保节约,创立一个人与大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未来,人类与自然才能生生不息的繁衍下去,否则,再多的财富都只是空谈。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平顶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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