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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和结婚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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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14752人看过
导读:首先,法律意义的不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事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对双方都具有很大的自由度;而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解除婚姻关系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其次,涉及的利益不同。

同居和结婚的区别有哪些

现代社会年轻男女未婚同居的现象并不罕见。因此,不少人随之产生疑问,同居就是结婚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同居与结婚虽然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相似之处,但却存在本质上的区别。那到底同居和结婚的区别在哪里?下面,请跟随律图小编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同居和结婚的区别在哪里

1、我所要讲的同居专指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又未到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结婚的行为,需要强调的是,办过结婚仪式但未进行结婚登记的,也只能视为同居关系,法律性质上属于未婚同居。婚外同居另当别论。

2、同居与结婚最大的区别就在财产的界定。登记结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可要求分割,一方因故去世后,另一方有财产继承权;而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视为一般共有,一方因故去世后,另一方一般不得继承其财产。

3、同居期间,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又与第三人同居的,除事实婚姻外,不违反法律规定,是被允许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分割财产等,但不能要求损害赔偿;而结婚后,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则有可能构成重婚罪,而无过错方在提起离婚诉讼时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甚至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未婚同居赠与财产能索要吗

未婚同居期间不仅涉及到未婚同居共同财产如何认定,未婚同居财产如何处理分割等一系列问题,还包括未婚同居期间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也有未婚同居期间赠与能否返还的问题。对未婚同居期间赠与能否返还的问题,可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同居前,一方赠与给另外一方财物的,可以比照赠与法律关系予以处理。

2、一方向另一方索要,要求返还财物的,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综上可知,同居与结婚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同居关系是非法的,而结婚则是在男女之间建立了合法的夫妻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对于广大女性朋友来讲,同居关系对自身的伤害尤其大,因此律图小编建议各位一定慎重处理彼此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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