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农村土地被征收,法定的补偿是什么?

农村土地被征收,法定的补偿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5135人看过
导读:具体的征收补偿标准应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农村土地被征收,法定的补偿是什么?

农村土地被征收后,国家会给予怎样的补偿?补偿方式与标准是什么?本文整理了相关知识,为您提供关于农村土地被征收,法定的补偿是什么的参考。

问:前些天,国家因修建铁路需要征收我们村的一些耕地,并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进行了丈量。请问,土地被征收后可获得的补偿范围及其补偿费用如何计算?

答:《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2款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第4款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第6款规定:“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本文来自: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还就补偿费用的归属问题做了明确规定,即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网站地图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土地征收最新文章

遇到土地征收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