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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出生证明需要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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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1 · 1356人看过
导读:申请新生儿出生证明需提交:父母身份及个人信息复印材料、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结婚或生育服务证件、医院盖章的病历首页及分娩记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机构公章证明。
办出生证明需要什么证件

一、办出生证明需要什么证件

在申请核发新生儿出生证明时,应当提供以下相关文件资料:

首先是新生儿父母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个人信息复印材料;

其次是户籍簿原件及相关复印件;

再次是结婚证书或者生育服务证件;

最后则为已盖医院公章的完整病历首页及其分娩记录以及由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专门机构加盖公章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办出生证明需要结婚证吗

没有结婚证也可以办理出生证明。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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