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判决执行 > 强制执行是否要本人去申请?

强制执行是否要本人去申请?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2564人看过
导读:强制执行可以不用本人去申请,如果本人暂不能申请的,可以委托律师或者是其他人来处理;在申请时就需要先提交申请书和案件的证明材料,再者就是由法院审核,确定无异议的就可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遇到强制执行是否要本人去申请不清楚的,可以参考一下本文的内容。
强制执行是否要本人去申请?

一、强制执行是否要本人去申请

1、并非只能由本人才可以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可以委托他人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2、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二、可以委托他人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1、强制执行可以委托他人代理

强制执行申请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对方拒不履行裁判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根据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责令对方履行义务时使用的文书。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的条件

(1)必须有生效的判决文书作为执行的依据。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才发生法律效力,而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

(2)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即要求裁判文书须具有能通过积极作为完成的内容。例如,判决撤销海关科以相对人罚款的决定,如果该行政决定尚未执行,被人民法院撤销后,相对人的义务已经不复存在,案件因无执行内容,无需进入执行程序。

(3)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这是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前提条件。

(4)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

(5)符合人民法院诉讼执行管辖的规定。

三、强制执行申请被受理后可以撤回吗

1、申请强制执行后能撤回,已经交纳的申请费不退还。

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应当交纳申请费。申请费按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执行程序中,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申请人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终结执行,已经交纳的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2、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的一种强制性的措施。

(1)当事人申请执行,必须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和要求,并尽可能(非必须)提供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账号及财产情况。

(2)如果当事人有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必须向法院提交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3)如果不知道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仍可以正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是否要本人去申请上文已给予了明确的回答,强制执行的申请可以由本人去,也可以委托他人处理,只要符合申请的条件,那么就可以获得法院受理,当被执行人收到申请书之后就需要依法的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判决执行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判决执行最新文章

遇到判决执行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