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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后给的彩礼属于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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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2527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领证后给的彩礼属于哪方相关的法律规定。
领证后给的彩礼属于哪方

一、领证后给的彩礼属于哪方

领完结婚证后给的彩礼算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登记结婚之后给付的彩礼,从彩礼的法律关系分析,属于一般的赠与,但其赠与目的的现实性仍是希望男女之间建立稳定的婚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男方给彩礼女方要回礼吗

男方给彩礼女方是依据其当地的风俗习惯,或根据女方自己自愿选择,可以回礼,也可以不回礼,并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女方必须要回礼。

彩礼严格意义上是一种特殊意义上的赠与,是以男女双方拟缔结婚姻关系为前提的赠与,并不强制要求女方一定要回礼。但是如果女方回礼,男方也不够成不当得利

涉及彩礼的,满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条件,且双方离婚的,男方可主张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领证后给的彩礼属于哪方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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