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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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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1409人看过
导读: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房产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材料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房产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房产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遗嘱公证的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1、如果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立遗嘱人提供已经写好遗嘱的文案或者草本;

3、还有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比如房地产权证;

4、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5、如果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财产立遗嘱需要公证吗

只有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三、深圳遗嘱公证公证处在哪里

深圳遗嘱公证公证处位置。公证处即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的机构。如下:1、兴业综合部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7楼;2、国投综合部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际信托大厦4、5楼;3、天平综合部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4楼;4、海岸综合部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海岸大厦西座7楼;5、光明综合部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光明新村华裕路4栋10号商铺;6、新浩e都服务窗口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18号新浩e都裙楼B座一楼101G、101H。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七条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房产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材料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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