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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继承人失踪如何做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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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1712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民法典中继承人失踪如何做公证相关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中继承人失踪如何做公证

办理公证当事人须向公证处提交申请材料,经公证处审核审批通过后,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

一、申请

(1)本人申请:提交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填写公证申请表;

(2)代理申请:除提交本人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特殊规定:下列公证须本人亲自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

二、受理

1、受理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事项之间有利害关系;

(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的公证事项无争议;

(3)符合公证业务范围;

(4)属于本公证处管辖范围。

2、制作笔录:公证员制作谈话笔录,当事人签字确认。

3、要求回避:当事人要求公证员回避,经查属于《公证法》规定应当回情形的公证机构应当改派其他公证员承办。

三、审查

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并通过询问证人、当事人收集证据,现场勘验,委托专业机构鉴定等方式核实。

四、审批

按规定需要审批的,由承办公证员拟制公证书,连同被证明的文书,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及核实材料,公证审批意见报公证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

五、出证

符合规定: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申请人或代理人在回执上签收。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民法典继承人失踪如何做公证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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