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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司法鉴定伤残鉴定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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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1663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嘉兴司法鉴定伤残鉴定规定是什么,司法鉴定伤害规定内容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嘉兴司法鉴定伤残鉴定规定是什么?

一、嘉兴司法鉴定伤残鉴定规定是什么

嘉兴司法鉴定伤残鉴定规定是根据具体的伤害程度来做出不同判断。

人体损伤是指身体结构完整性遭受破坏或者功能(包括生理功能、心理功能)出现的差异或者丧失。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程度分为重伤、轻伤、轻微伤三等。

1、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容貌毁损;

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

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貌中度损害;

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

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

2、轻微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轻微损害;

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轻微或者短暂障碍;

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轻微伤害的损伤。

3、按照损伤严重程度由重至轻依次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重伤三级;

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伤三级;

轻微伤一级、轻微伤二级,共八级。

二、司法鉴定伤害规定内容是什么

重伤一级

1、原发性脑干损伤持续性昏迷状态伴去大脑强直;

2、继发性脑干损害持续性昏迷状态伴去大脑强直,或者伴去皮质状态;

3、损伤遗留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4、损伤遗留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排便及排尿功能障碍;

5、损伤遗留非肢体瘫的重度运动障碍;

重伤二级

1、原发性脑干损伤或者继发性脑干损害持续性昏迷状态;

2、损伤遗留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

3、损伤遗留两肢或者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

3、损伤遗留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

3、损伤遗留双手大部分肌瘫,肌力2级以下;

4、损伤遗留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

5、损伤遗留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6、特殊皮质功能障碍出现完全感受性(感觉性)失语或者混合性失语;

颅脑损伤致智力障碍,智商评估参考值在(21-34)之间,日常生活明显依赖,社会功能损害(重度),言语功能严重受损,不能进行有效的语言交流,持续6个月;

7、颅脑损伤致精神病性障碍,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经常出现危险或者冲动行为,对自身或者他人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社会功能损害(重度),持续6个月;

8、损伤遗留排便和排尿功能障碍(重度);

9、外伤性晚期癫痫,经规范药物治疗1年,仍难以控制发作;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发生了打架斗殴等相关的情况的话,可以对于伤害的程度来作出司法鉴定,通常状况之下是需要判断属于轻伤还是轻微伤或者是重伤的。

当然了,不管是哪一种伤害,最终肯定是需要根据资料进行第1次见书为准的,毕竟是属于专业性的鉴定。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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