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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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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3646人看过
导读:夫妻之间感情破裂,但一方不肯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离婚手续,此时要提供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受理之后,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会下达判决书判决离婚的。
夫妻之间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

一、夫妻之间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

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行调解,如果可以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并且调解无效的,则应当准予双方离婚。

男女双方如果感情破裂,可以协商离婚。双方就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离婚。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男女一方可去人民法院起诉,诉请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所以在平时要保留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一方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有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二、感情破裂诉讼离婚有什么流程?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示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夫妻一方不肯离婚,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离婚,即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办离婚手续时,可以去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办离婚,此时需要提供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证据,这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条件,若证据充分,法院同意离婚,会下达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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