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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上海户口配偶可以迁户口吗?

时间:2024-02-28 22:01:23 浏览:24970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夫妻中一方是上海户口的话,另一方是可以进行迁户口的,属于投靠类户口迁移的。但是还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就是结婚要满10年的时间,其次就是在上海市有临时居住证。
一方上海户口配偶可以迁户口吗?

一、一方上海户口配偶可以迁户口吗?

一方是伤害户口配偶可以迁移户口的,上海市夫妻投靠的条件:

1.必须结婚满10年(咨询上海户口一方派出所)。

2.有上海的落户地(比如自有房子的房产证或者上海户口一方的房产证)。

3.办理过上海市的居住证(也可以是原来的暂住证)一年以上,曾经办理过的一年以上的已经失效的,也可以被派出所接纳。

二、户口迁出去了还能迁回来吗?

户口转出去后还能转回来。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第十六条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户口迁移出去了还可以再迁移回来的,只要是满足迁入地的条件就可以申请进行迁移回来的。首先是要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或者是派出所申请迁移回来,得到同意之后就可以办理手续了。结婚后可以将户口迁移到配偶一方所在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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