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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办学行政许可申请事项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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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3137人看过
导读:我国的办学行政许可申请事项的书写是需要根据行政许可的具体事项来确定的。登记是行政机关对个人、企业是否具有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资格和特定身份的确定。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变更、终止;工商企业注册登记、房地产所有权登记等。
我国的办学行政许可申请事项怎么写?

(一)许可事项名称: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二)申报条件:

1、举办者:属社会组织举办的,举办者应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办学的,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拟任校长的资格:拟任校长需有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经历,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担任校长,且年龄不超过70岁。

3、教师及管理人员:所用教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爱岗敬业精神,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师人数与管理人员,不得聘用在职公办教师。

4、办学场地:

(1)办学场地面积应与办学规模要求相适应。自有校舍应提供房产证明,如系租赁,应有租期在 3 年以上的有效证明;

(2)不得租用住宅公寓、迎街商业底楼等不适宜办学使用的房舍办学;

(3)办学场地要做到消防安全验收合格,无安全隐患、死角;

(4)举办学历教育的,大致按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标准。

5、开办资金:培训机构开办资金在 30 万元以上,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验资证明,举办学历教育的,应有建设学校的资金和办学其他资金。开办资金在50万元以上。

6、联合办学的应有联合办学协议。

7、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地址、举办者、办学宗旨、学校性质、办学层次及规模、培养目标、教学形式、课程设置、招生对象及范围、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机制、举办者与校长及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资金的来源及财产和财务制度、章程修改程序、学校停办及善后事宜。

(三)办事程序:

1、举办者符合审批条件的,填写《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表》。

2、教育局在接到审批表 10 个工作日内,派专人(两人以上)实地考查。

3、举办者在教育局专人实地考查时,出具考查者向教育局教育机构设置评议组汇报实地考查情况,评议组对此评议,并在 20 个工作日内,根据符合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合理的教育结构、布局的要求以及当地的社会需求,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办理意见并通知举办者。

4、审批后同意举办的,由教育局发文公布并颁发《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其中,举办学历教育的学校,先批准筹建,建成后正式批准建校。

(四)办事期限:

1、法定期限:审批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 3 个月。

2、承诺期限:审批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 30 个法定工作日。

在我国的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范围规定中,我们在申请行政许可的时候,往往需要填一些相应的一些资料,在申请行政许可的时候,也有相应的一些行政许可的申请事项需要我们填写,对于行政许可来说,此时是一定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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