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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媳能成为监护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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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4179人看过
导读:儿媳不是法定监护人,但是只要被监护人同意,经过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就可。一般监护人指定都是具有亲属关系的人员。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姐等。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等。
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媳能成为监护人吗

儿媳妇不是公婆的法定监护人,但是可以与被监护人约定并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定监护人包括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三种:

1、未成年人的父母;

2、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3、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等法人组织。担任监护人的顺序依血缘关系和组织关系的远近而确定,顺序在前者排斥顺序在后者。

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四种:

1、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2、其他近亲属如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四是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当地的民政部门。确定监护人也依上列顺序进行。担任法定监护人应监护能力。认定监护人的监护能力主要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对于未成年和不具有完全行事能力的精神病人都需要有监护人来保护其的人身安全和管理,作为法定监护人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不是谁都可以做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是其父母。精神病人是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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