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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调解方式结案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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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9752人看过
导读: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意思就是在起诉以后双方接受法院的调解,并在调解书上签字,在民事诉讼活动审理过程中是有调解制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后,如果判决前可以进行调解,法院应该进行调解。
以调解方式结案是什么意思

一、以调解方式结案是什么意思?

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意思是双方接受法院的调解,诉讼调解是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争议自愿、平等地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和结案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庭审调解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二、民事调解书和判决书的区别有哪些?

1、适用的条件不同。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促成当事人自愿、合法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而予以认可时适用的法律文书。民事判决书则是人民法院对案件经过审理,就案件依法作出判决时适用的法律文书。

2、体现的意志不同。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合法的前提下,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的确认,着重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民事判决书主要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行使的国家审判的权力。

3、反映的内容及其文书格式不同。民事调解书的格式较为简单;内容扼要;民事判决书的格式较为复杂、且内容详实。

4、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而一审民事判决书在送达当事人后并不立即生效,只有超过了法定的上诉期限,当事人不上诉的,才发生法律效力。

三、不履行调解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不履行调解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事实上,并不是所有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以后都没有任何调解的可能性,人民法院的调解是建立在对案情已经审理清楚的基础上,而且,双方在诉讼活动进行中也可以拒绝接受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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