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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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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11030人看过
导读:欠债人无力偿还债务的话,可以与债权人进行协商是不是可以进行分期还款或者是延期还款的。分期还款或者延期还款是有一定利息的,但是年利率不能够超过百分之三十六,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的。
欠债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一、欠债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一)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

(二)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要起诉债务人,那么在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

(三)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如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强制执行不会被关进监牢,因为民事责任涉及不到刑事问题。

(四)债务人若实在无钱可还,即使对方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你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只有在你有钱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追究刑事责任)。

(五)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二、欠款起诉后多久可以强制执行?

欠款起诉后六个月内可强制执行。在法院执行立案之后,法院应该在六个月之内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法院在六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级的法院申请提级执行。如果被申请执行的财产或者是被申请人在外地、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员又不方便前往进行执行的,可以委托当地的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托人民法院应该在收函后15天之内开始执行,不可以拒绝。执行完毕之后,应该把执行的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欠款起诉六个月之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强制执行包括存款、股票、房产、古董等财产。强制执行的申请时有一定条件的,即债务人没有执行债务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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