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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反诉什么时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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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8801人看过
导读:反诉需要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如果举证期限届满没有提出反诉请求的,那么法院一般会认为被告放弃了反诉的权利。如果想要提出反诉,被告需要确定自己可以向受理纠纷案件的法院提交相关证据。
具体反诉什么时间提出?

一、具体反诉什么时间提出?

1、反诉需要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2、反诉提出时,需要提交相关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

二、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定反诉收费吗?

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定反诉收费,且费用需要由被告在提出反诉请求的时候就缴纳。

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

第十二条:“受理费由原告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

第十三条:“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七日内预交;反诉案件,由反诉当事人在提出反诉的同时预交案件受理费。预交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上诉人在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的通知后七日内仍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申请执行等费用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交。”

民事纠纷案件的被告,若是想要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且通过查阅法律规范等的方式之后,确定自己满足反诉的条件,那么可以在案件的举证期内提出反诉请求,请求若是被受理,需要提交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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