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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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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2399人看过
导读: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应当按照《刑法》当中213条所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来进行处罚,具体的就是情节严重的,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罚,如果说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如何处罚?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如何处罚?

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假冒注册商标罪,主要是以营利为目的,侵犯的是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还有国家的商标管理秩序。

具体来说,假冒注册商标要求必须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如果是不同商品使用的话,还不至于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二、什么情况下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

关于共同犯罪行为共犯的认定,就是要行为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或者行为人虽然没有直接实施犯罪行为,但是跟犯罪行为的实施存在因果关系,或者是为犯罪行为的实施提供便利。如果不存在任何因果关系的话,就不能认定为共犯。如果是明知他人假冒注册商标,仍然为其提供标识的话,可以定性为是假冒商标罪的共犯。或者是明知他人假冒商标进行生产,仍为其提供运输服务,或者是生产,销售,制造,储存的场所,帮助其隐匿的行为都可以认定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行为人事先跟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人进行通谋,事后帮助其进行销售的行为也可以认定是共犯。

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在生产、销售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 5 万元以上的行为。从理论看,二者不难区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是,用伪劣产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进行销售时,如何定性。在这种情况下,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是行为人为了达到获利目的而实施的手段行为或方法行为,届于刑法理论上的牵连犯,对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是从一重罪定罪处罚。因此,对于实施此行为的,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拥有注册商标权的话,那么任何人都不能够通过任何的方式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权,比如说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使用在自己的商品上,这是属于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有可能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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