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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推搡构成什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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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19041人看过
导读:互相推搡的行为,根据具体情况,属于殴打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互相推搡构成什么行为

互相推搡的行为,根据具体情况,属于殴打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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